各二級學院:
為落實國務院、上海市關於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文件精神🏚🦹🏻♂️,進一步提升我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隊伍水平🧑🦯🎛,總結經驗👨🏽🎤,激勵先進👃🏻,樹立典型,更好地調動和激勵我校就業工作隊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現決定開展評選“2021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”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🛑😰、評選對象
1.“就業工作先進集體”的評選對象為在2021屆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二級學院或工作團隊(科室、教研室👱🏿♀️、研究所等)🧝🏿♂️。
2.“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”的評選對象為從事2021屆畢業生就業工作或促進我校就業工作成績突出,成功推薦2021屆畢業生就業的本校教職工🧙🏽♀️。
二、評選名額
1.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2個
2.就業工作先進個人 10名
三、評選條件
(一)就業工作先進集體
1.能夠結合學院實際,工作措施有效🍙,高效高質量完成各項畢業生事務工作,畢業生就業滿意度較高,學院畢業生總體就業情況達到預期目標。
2.就業工作有特色的🛴,例如在開展學生職業生涯規劃,提高學生就業意識、就業能力🦙,推進畢業生基層就業等方面成效顯著。
(二)就業工作先進個人
1.熟悉並積極貫徹畢業生就業工作相關方針🅱️🧶、政策👨👨👧,能夠積極開展大學生職業規劃教育和就業指導,效果明顯🧒🏿。
2.積極拓展就業市場,推薦畢業生就業👴🏼,為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做好溝通和服務工作,成功推薦就業的數量和質量較高🌝,或所指導畢業生升學數量和質量較高🙎🏼♀️,或所帶專業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較高。
3.工作入職滿一年及以上🐂。
四☪️、工作安排
1.申報者下載相應申報表(詳見附件)👨🏼🍳,填寫後於9月18日前提交至所在二級學院。
2.各二級學院初審後於9月22日16:00前將材料(一式兩份🧔🏿♀️,A4紙打印)匯總至臨港校區學術樓118室就業指導中心高老師處,電子表格發至:suepjy@126.com。
3.就業工作先進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評審會議🙆🏼♂️,投票產生2021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✂️。
4.經學校表彰獎勵工作委員會審核後,報校長辦公會審批👉🏻,並在網上公示,公示無異議後📳,將正式發文公布。
5.對評選出的2021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👡、就業工作先進個人擇時進行表彰🌺。
學生工作部(處)、研究生工作部
2020年9月16日